关于印发《安徽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安徽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安徽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学校将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为保证2021年12月底之前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核范围
本次审核范围为我校管理的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2016年已完成专项审核工作的干部人事档案除外)。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年12月下旬前完成)
1.部署准备。学校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部署。组建档案整理审核工作队伍,对参加档案整理和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第二阶段:审核阶段(2021年4月中旬前完成)
2.审核登记。组织、培训初审和复审工作人员,对档案按照工作规程进行逐卷逐页初审、复审,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写。
3.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审核登记环节和汇总分析环节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组织认定阶段(2021年9月下旬前完成)
4.调查核实。对材料不全的予以补充材料。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干部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5.组织认定。对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进行认定。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6.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的、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第四阶段:归档总结阶段(2021年10月下旬前完成)
7.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8.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小松
副组长:俞本立 王忠
成 员:毛德权 吕乐娟 赵晓明
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协调并处理专项审核工作中涉及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做好分工协调。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开展工作。其中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调查核实、组织认定和问题处理工作;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审核所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纪委办公室负责核实处理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学校其他有关单位和干部个人要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审核相关工作,形成干部档案的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以及干部本人须配合做好有关档案调查核实、补充完善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